「重要!報名前請先閱讀參賽條款,以免違反相關比賽規定」
參賽條款 1.本活動於當日早上05:20開始報到,二人為一個單位(組)開始進行報到參賽,報到地點為第一教學大樓川堂,謝絕他人同行,需攜帶學生證與身份證方便身份確認作業。 2.為確保活動之安全性考量,活動單位將為每位參賽者投保旅行平安險及意外醫療險,所以在活動截止報名後,恕無法更換參賽選手。 3.參賽者於途中不得有他人協助完成比賽,或其他犯規事宜,若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4.本活動賽程長達16小時,請參賽者務必備足數位相機電池電量,本活動各集合點無法提供充電服務。 5.主辦單位將發放每位參賽者緊急事件聯絡卡,方便緊急事件聯繫與處理。 6.活動單位將準備讀卡機供活動讀取使用,但仍請參賽者自備相機傳輸線以備不時之需。 7.本次活動不限定參賽者使用相機數、廠牌、機型、相機配備,但畫素需在600萬以上,以利賽後得獎作品於優勝展覽使用。 8.若參賽者本身身體不適者或於競賽時候有感身體不適者,不可勉強,應請立即停止比賽,主辦單位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9.參賽者之參賽作品中,若有涉及肖像權益,請以活動單位提供之肖像授權書取得對方同意,連同參賽作品繳回,以免誤觸法令或因此被取消得獎資料,若因參賽者未遵守或繳回,而產生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10.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事故發生,主辦單位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延期比賽。若因延期比賽而不克參加者,恕無法退回報名費用。若取消活動,將全數退回報名費用,並請參賽者於受通知後,所限定之天數內領取。 11.送件檔案請另行存檔妥當。主辦單位將對參賽繳交檔案之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使作品遭受損害,主辦單位則不負賠償之責。 1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於活動當天指定時段及主題內之原始創作,不得盜取他人創意以任何形式上模仿。如有不符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該獎項不予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3.完成送件程序後,主辦單位恕不接受參賽者任何形式之修改。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相關非直接營利性質權利。 14.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保留隨時得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15. 參賽作品著作權歸屬參賽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計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