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車發動

  手排車尤其是配備有觸媒轉換器的車遇到電力不足的情況還是強烈建議尋找可能的施救車輛或電池並以跨接電纜法啟動,除非不得已不要使用推車發動:因考量推車發動可能的危險及發動沒成功時的油氣進入排氣管將造成觸媒轉化器的消耗。對於使用氣壓伺服煞車的中大型車輛若氣壓缸中沒由足夠的氣壓則絕對禁止使用推車發動。推車發動的程序如下:
  1. 評估推車發動的可能性:若電力不足是因為充電系統故障所導致,或轉動電門至 "ON" 的位置時儀表指示燈很暗或完全不亮,則沒有成功的可能性。
  2. 原則上盡可能使用前推發動,除非不得已(前面沒有合理空間可做啟動後停止的緩衝、上坡且無法安全地推動車輛調轉方向),不要使用後推發動(一般倒車駕駛較不易掌握路況且車輛的設計前進煞車比倒車煞車敏銳)
  3. 考察地形,決定推車發動的方向並評估合理的緩衝距離(車輛發動前推行的距離加上發動起來後停止所需的距離)。若操作者的經驗不足應預留更大的空間
  4. 操作者就座,嘗試以右腳跟踏油門右腳尖踏煞車的技巧。熟悉手煞車的位置與操作方法,少部分車輛沒有手煞車,以一個位於離合器踏板左上方的鎖車踏板代替,有些大型車輛以鎖車閥觸動高壓空氣來執行 "鎖車" 動作。
  5. 轉動電門至 "ON" 的位置,採踏油門至全開位置。離合器踏到底,若前推發動則置於二檔(中型以上柴油車可考慮三檔),後推發動則置於倒檔,再次確認安全狀況。若安全許可,放開手煞車、鎖車踏板或鎖車閥,其他人協助開始推車。
  6. 當車速 "足夠" 後放開離合器,若引擎啟動成功則立刻踏離合器到底同時換回空檔,右腳跟踩油門,右腳尖採煞車,或移動左腳來採煞車。若沒成功則在安全容許下重複本步驟。完全或接近完全停住車輛後拉手煞車、採鎖車踏板或打開鎖車閥固定車輛。
  7. 保持引擎轉速在最高轉速的 1/5 以上並至少運轉十分鐘使電池充電。